根据教育部、北京市相关文件精神以及《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学院成立博士生招生考试工作小组,为严格规范执行招生政策,确保博士生招生工作的安全有序、公平公正,提高选拔质量,发现拔尖创新人才,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二)坚持科学选拔。科学设计考核内容,严格考试管理,确保生源质量。
(三)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流程规范、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
(四)严肃考风考纪。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严惩不贷。
(五)按导师招生。以导师科研情况为主要依据对导师招生优先权进行排序。
二、复试资格
第一阶段考试成绩单科分数不低于40分,总分不低于95分。以上分数也适用于“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和“对口支援”计划考生。
三、复试形式和安排
(一)复试形式
复试采取现场复试方式。
(二)资格审查
1. 时间:2025年4月20日7:40-8:20
地点:求索楼1023室
2. 考生需提交以下材料完成资格审查:
(1)《准考证》(初试);
(2)《复试登记表》;
(3)《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须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4)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须在一张A4纸上);
(5)应届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培养单位出具的在籍证明(须带照片及公章);
往届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推荐书及职称证明(职称证明可由人事管理部门出具);
(7)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无原件的可提供加盖档案部门公章的复印件;
(8)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和目录(无硕士学位论文的考生须提交说明);
(9)外语水平能力证书;
(10)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它研究成果证明;
(1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12)《诚信考试承诺书》(须考生本人签字)。
其他相关材料:
(1)外经贸教职工报考本校博士,需已向研招办提交经人事处审核同意的申请表。
(2)专职教师身份考生出具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所在学校人事部门专职教师身份证明(应注明专职教师身份及所在院系、教授课程)。
请将上述材料按序整理扫描成一个PDF文件,并在4月16日前发送至邮箱:uibexinxizgsc@126.com;同时,将纸质材料使用长尾夹按序固定并在复试资格审查时提交。材料不合格者,不予复试。提交材料请自备底稿,恕不退还。
凡考生不符合我校规定的博士报考条件而进入招考或录取环节的,在任何阶段我校均有权取消考生的招考、录取乃至学籍的权利。
(三)工作安排
1. 时间:2025年4月20日8:30–17:00
地点:求索楼1021室
候考室:求索楼1023室
2.考核内容:主要根据专业培养要求和考生具体情况,对考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外语听力和口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等进行考察,是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情况的全面考察。在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养、综合素质以及科研志趣、创新潜质等方面的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通过特定提问等方式来确定。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 复试流程及要求
面试时首先进行英语测试,面试专家用英语提问,考生用英语回答。然后进行专业水平的测试,面试专家中文提问,考生根据专家的提问用中文回答。
复试考生应向复试组作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
导师和专家组成员根据考生的综合表现,给出专业综合考试分数和综合素质测评分数。
4. 每个考生的复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30分钟。
5. 第二阶段成绩包括:专业综合考试分数(满分100分)、综合素质测评分数(满分100分)。专业综合面试主要对考生专业综合能力进行测评,综合素质测评包括外语听力和口语水平测试、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
6. 复试期间的食宿费、往返路费由考生本人自理。请考生根据复试时间及时安排出行方案。
四、成绩计算方法及拟录取名单确定
1. 考试成绩为招考各项内容考核成绩之和,第二阶段考试(复试)任一门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复试合格考生进行差额录取。
总成绩=第一阶段考试分数(满分200分)+第二阶段专业综合考试分数(满分100分)+第二阶段综合素质测评分数(满分100分)
2. 对于复试及格的考生,根据初试、复试成绩,综合评估考生各方面的表现,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批。相关结果将及时在我校研究生院主页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五、体检
我校拟将复试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医院为我校校医院。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等部门的相关文件规定。
所有未按时体检的考生,均视作自动放弃我校拟录取资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咨询及监督
咨询电话:010-64495144,滕老师
申诉邮箱:yzb@uibe.edu.cn
监督电话:010-64492998、010-64492163,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25年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10号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诚信楼801室,邮编:100029。
七、其他
1.请考生务必关注研究生院网站(yjsy.uibe.edu.cn)以及电子邮件或短信的后续相关通知。
2.在任何阶段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违规违纪、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复试资格、拟录取资格。
3.高校专职教师报考全日制定向就业,须提供教师资格证及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专职教师证明。高校教辅行政人员不在专职教师范畴内,只能报考全日制非定向就业,被录取后必须将档案等人事关系调入我校;科研单位的专职科研人员同样只能报考全日制非定向就业,被录取后必须将档案等人事关系调入我校。全日制非定向考生录取后须按要求将档案调入我校,凡不按规定将档案调入我校的,均被视为自动放弃我校录取资格,我校保留在任何阶段取消考生的录取资格乃至注销其学籍的权利。
信息学院
2025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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