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北京市关于复试录取工作的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及《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为确保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工作的安全性、公平性、科学性,学院成立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统筹做好复试组织工作,切实提高复试质量,选拔合格生源,发现拔尖创新人才。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工作原则和指导思想
1.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2.坚持公平公正。严格复试组织管理,做到政策透明、流程规范、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坚持科学有效选拔。科学设计复试内容,严格复试考核标准,做到全面衡量,综合评价,确保人才选拔质量。
4.坚持以人为本,提高管理水平,增强服务意识。
5.严肃考风考纪。坚决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严惩不贷。
二、复试方式和内容
1.复试方式
复试采取现场复试方式,为面试方式。复试中面试和英语听说能力等权重由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确定。
2.复试内容
复试考核内容包括专业素质和能力(大学成绩、专业知识、外语听说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及学术成果)、综合素质和能力(社会实践情况、人文素养、沟通能力、协作精神、礼仪和举止)、培养潜质等方面,是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情况的全面考察。在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养、综合素质以及创新潜质等方面的考核。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复试比例
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各专业具体差额比例依生源情况、招生计划、学科专业特点、复试比例等情况而定。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按照“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仍实行差额复试,拟招生人数将动态调整。
三、复试时间和地点
复试时间(3月22日全天)
1.资格审查时间
2025年3月21日13:30-15:00
地点:求索楼1021会议室
2.面试时间
2025年3月22日
签到候考:8:30-8:55
候考地点:求索楼607教室(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609教室(智能科学与技术专业)
面试时间:9:00开始
地点:求索楼503、505、507、509教室
四、复试程序
1.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考生需提交下列材料(均为纸质版,按序整理成册提交):
A.应届本科毕业生
(1)《2025年诚信复试承诺书》(须考生本人亲笔签名)
(2)《复试登记表》
(3)《准考证》
(4) 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有效期内,正反面显示在同一页面内)
(5)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6)大学生成绩单(须加盖教务部门公章)
(7)《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8)外语水平证书
B.往届本科毕业生
(1)《2025年诚信复试承诺书》(须考生本人亲笔签名)
(2)《复试登记表》
(3)《准考证》
(4)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有效期内,正反面显示在同一页面内)
(5)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大学生成绩单(须加盖教务部门或档案部门公章)
(7)《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8)外语水平证书
C.在读研究生须提供所在学校培养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说明材料(隐瞒不报者,后果由考生自负)
D.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档案部门公章)和《退出现役证》复印件。
E.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骨干”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2025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并粘贴本人近期一寸彩色照片。
以上材料应确保清晰完整,请自备底稿,恕不退还。未按时提交或材料不合格者,取消复试、拟录取资格。
2.备考环节
考生凭学院盖章的《复试登记表》、《准考证》、身份证到备考室签到候考。考生不得携带具有通讯功能的工具(如手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无线耳机等)或者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进入候考区,可交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待考试结束后领取。
3.面试环节
考生按照随机生成的顺序在备考室等候复试,进入复试考场后将《复试登记表》交予复试秘书老师留存。
每位考生复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考生可携带本人相关材料(如个人简介、大学成绩单、科研发表、外语水平证书、其他获奖证书等),复试时交予复试专家审阅,复试结束后自行带走。
考生复试结束后,必须迅速离开考场区域,不得随意逗留、互相交谈。严禁通过各种方式传播复试考题,违者以作弊论处,取消录取资格。
五、成绩计算方法
1.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复试合格考生进行差额录取。
2.最终总成绩=初试成绩百分制*70%+复试成绩百分制*30%(根据学院初试复试成绩比例填写)
计算总成绩时,先将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分别转化为百分制,然后按7:3的比例加权计算,得出总成绩,排名后根据招生计划差额录取。如一个考生初试成绩为380分(满分500分),复试成绩为85分(已转为百分制),则最后的加权总成绩为380÷5×70%+85×30%=78.7。
六、体检
我校拟将复试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进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医院为我校校医院,体检标准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录取
1.拟录取名单
全校各专业复试考核全部结束后,我校将根据生源情况、学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等,结合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和品德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各专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同意后及时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公示。拟录取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7日。
2.入学复查
我校将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八、信息公开及监督
1.信息公开
复试名单、拟录取结果等相关信息将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yjsy.uibe.edu.cn)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示。
2.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
咨询电话:010-64495144
申诉邮箱:yzb@uibe.edu.cn
监督电话:010-64492998、010-64492163,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25年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九、特别注意事项
1.考生须严格遵守复试相关安排
考生可将个人物品存放在物品存放处,具有通讯功能的工具(如手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无线耳机等)或者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等考试违规物品不得带入候考室和考场。如不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或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执行,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
2.考生须严格遵守《诚信复试承诺书》
考试结束后,考生需在工作人员指引下迅速离开考场,期间不得与备考人员进行任何形式的交流,考生需对考试内容严格保密。禁止考生通过任何途径或方式对复试过程进行录音录像或实施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禁止考生在网上发布、讨论任何与复试内容相关的话题,在学院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一经发现或核实,取消复试资格、拟录取资格;入学后如发现取消拟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予以公示并记入考生个人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3.在任何阶段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违规违纪、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复试资格、拟录取资格。
请考生务必关注研究生院网站(yjsy.uibe.edu.cn)、微信公众号(uibeyzb)以及学院电子邮件或短信等后续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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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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